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0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88931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年 8月 8日至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 年 9月 1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年 9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原因
1、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 2024年度同比
增长 16.04%,满足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要求,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1.39%,激励对象当期拟归属的 2572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1071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3、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N”,
其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 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131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二)作废数量
以上三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8931股,并由公司作废。注:上述需作废的股份数量可能会存在因四舍五入或少量零碎股等影响,具体以公司最终实际的作废结果为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