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6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3.70 元/股调整为 23.30 元/股,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5.71 元/股调整为 25.3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5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4、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9387441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20000 股后的股本
数 19335441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方法进行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的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40 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事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23.70-0.40=23.30 元/股,授予企业合伙人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25.71-0.40=25.31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