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6-05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6人调整为 32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6人调整为 26人。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0.00万
股调整为 19.48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0.00万股调整为 31.7287万股。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
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本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6年 9月 4日至 2026年 9月 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6-048)。
3、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6年 10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
4、2026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本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其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6人调整为 32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6人调整为 26人。
2、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本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19.48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31.7287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