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权益数量(万股) 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占首次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王海 中国 董事 2.00 1.03 0.02
2 李国 中国 董事、财务负责人 2.00 1.03 0.02
3 王东 中国 总经理 20.00 10.25 0.19
4 刘国斌 中国 副总经理 2.70 1.38 0.03
5 任哲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6.10 3.13 0.06
6 裴燕彬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1.03 0.02
7 闫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1.54 0.03
8 吕金龙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20 2.15 0.04
9 倪双骥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40 2.77 0.05
小计(9人) 47.40 24.30 0.45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核心骨于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8人) 108.70 55.72 1.02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47人) 156.10 80.01 1.47
三、预留部分 39.00 19.99 0.37
合计 195.10 100.00 1.84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说明
(一)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二)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赛科希德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