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亿华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资及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3052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13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466.9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171.87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771.73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746.72万元,2022年度募使用募集资金7429.76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6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84.99万元。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34137.95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1223.67
本期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支出29538.89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09.5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584.99
注:期末余额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资及资金到账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77.75万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25.35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0.0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12.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3811.47万元。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14468.50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912.3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55.2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13811.47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要求,公司针对历次募集资金均设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0年8月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广发银行北京东四环支行、建设
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就首发
募集资金存储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0年 8月 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05642790039620768725.23募资专户
北京亿华通科技司北京东四环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70101220011785248302329.55募资专户
司北京分行亿华通动力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8010124007483376778823.59募资专户
有限公司司石家庄分行
合计35849878.37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22482210204募资专户
北京世纪城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50163560000002506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010122001274209理财专户
北京分行亿华通动力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32602710803募资专户
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成都亿华通动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942835910201募资专户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年7月23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工商银行北京中关
村支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就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存储
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口纬一路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氢谷”),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账户类别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中关0200239819200043009127211.80募资专户北京亿华通科技村支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056427900486104451269.19募资专户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北京未来氢谷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955088023576570012933536221.33募资专户技有限公司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合计138114702.3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亿华通动力科技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50167550800000873募资专户
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616177募资专户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亿华通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80171.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年度内,公司尚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年度内,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成
项目结题验收,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
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8月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013.24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8438.89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亿华通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77.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详见本部分“(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年度内,公司尚不存在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详见本部分“(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4、募投项目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
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224669320.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36673.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1718716.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截至期截至期末累计可行末投入项目达到本年投入金额与承是否达性是募集资金承诺投截至期末承诺投入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进度预定可使度实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诺投入金额的到预计否发
资总额金额(1)金额入金额(2)(%)用状态日现的差额效益生重
(4)=期效益
(3)=(2)-(1)大变
(2)/(1)化燃料电池发动
机生产基地建600000000.00600000000.00600000000.0011064496.93237684882.54-362315117.4639.612022年注1注2否设二期工程面向冬奥的燃
料电池发动机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172177.0063942425.94-36057574.0663.942021年—不适用否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500000000.00500000000.000.00500091408.0591408.05100.02——不适用否
合计1200000000.001200000000.001200000000.0012236673.93801718716.53-398281283.4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不适用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
2021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项目先期投入
人民币3818.9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人民币580.28万元,该项置换已于2021年完成。
及置换情况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闲置募集资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金暂时补充流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动资金情况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金进行现金管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理,投资相关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产品情况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久补充流动资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或归还银行
金总额的29.9968%,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7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底达到既定目标并完成结题验收。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公司于的金额及形成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形成结余的原原因因在于:(1)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及控制,并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2)燃料电池技术正处于快速升级迭代期间,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期间国内相关产业链技术得以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材料等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相应降低了募投项目成本。(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2、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8月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38013.24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形成结余的原因在于:(1)公司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2)项目部分设备因国产化替代及对生产线布局及生产程序的调整优化节省了部分设备购置支出。(3)项目部分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同时项目还获得了政府专项项目补贴支持,部分项目支出从补贴专户中列支。(4)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不适用使用情况
注1:项目设计产能为8000套,本年度已实现产量为1306套。
注2:由于公司所处燃料电池行业尚未达到大规模商业化阶段,市场规模有限,导致该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预计产能利用率。附表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233253.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23174.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2777536.73
-例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本年度承诺投资项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进度预定可使是否达到性是否发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实现的
目投资总额总额投入金额(1)投入金额(%)(4)用状态日预计效益生重大变
(2)差额效益
=(2)/(1)期化
(3)=(2)-(1)燃料电池综合
150000000.00150000000.00150000000.009121525.0617522435.82-132477564.1811.682025年—不适用否
测试评价中心
补充流动资金49999904.8249999904.8249999904.821649.7645255100.91-4744803.9190.51——不适用否
合计199999904.82199999904.82199999904.829123174.8262777536.73-137222368.09———
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项目建设所涉审批进度、定制化设备选型及采购运输等各环节周期均有不同程度延长,另公司基于实际情况曾于2022年7月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后。2023年10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月,公司在充分考虑项目当前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不适用及置换情况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动资金情况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不适用原因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 F 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
注: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因此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低于拟投入金额,相关差额部分已由公司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