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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0415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1-10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0415号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亿华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亿华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

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亿华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大华核字[2024]001101041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亿华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亿华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亿华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亿华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晓辉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晓普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63.0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1379587.95元,扣除发行费用126710267.45元,募集资金净额

1224669320.50元。

截止2020年8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1718716.53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7717330.91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7467160.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97550.7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36673.9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849878.37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341379544.77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12236673.93

本期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支出295388865.0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095872.55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5849878.37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

专项报告第1页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止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777536.73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253451.1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400910.7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123174.8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8114702.32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144685017.92

减:募投项目支出9123174.8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552859.22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138114702.32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亿华通动力”)、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实施,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4专项报告第2页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955088005642790039620768725.23募资专户

份有限公司京东四环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770101220011785248302329.55募资专户

份有限公司京分行亿华通动力科技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81118010124007483376778823.59募资专户

限公司家庄分行

合计35849878.37

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北京亿华通科技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

110922482210204募资专户

份有限公司城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50163560000002506募资专户

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77010122001274209理财专户份有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

110932602710803募资专户

限公司城支行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

110942835910201募资专户

技有限公司城支行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专项报告第3页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

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1年7月23日,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8月10日,本公司、北京未来氢谷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北京亿华通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200239819200043009127211.80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56427900486104451269.19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北京未来氢谷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3576570012933536221.33募资专户

技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合计138114702.32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募资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已销户银行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账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亿华通动力科技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13050167550800000873募资专户

限公司家口纬一路支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03004616177募资专户

份有限公司行海淀支行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附表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第4页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年度内,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2021年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226.63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8月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013.24万元,公司于2022年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

专项报告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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