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公司秘書資格之更新;聯席公司秘書辭任、授權代表變更及委任授權代表替任人
有關公司秘書資格之更新
茲提述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2 年12 月29 日之招股章程,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委任康智先生(「康先生」)及劉國賢先生(「劉先生」)為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並就有關康先生自2023 年1月12 日(本公司H股上市日期)至2026年1 月11 日期間擔任聯席公司秘書之一之資格而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向本公司授出豁免嚴格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之規定。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聯交所已確認康先生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項下擔任本公司公司秘書之資格。
聯席公司秘書辭任、授權代表變更及委任授權代表替任人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劉先生已提呈辭任(i) 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及(ii)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之本公司授權代表(「授權代表」),自2026 年2月2日起生效。於劉先生辭任後,康先生將繼續擔任本公司唯一公司秘書。
劉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辭任之事宜須提請聯交所及本公司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對劉先生於任期內對本公司作出之貢獻致以衷心謝意。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康先生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自2026 年2月2日起生效。劉先生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康先生之替任人,自2026 年2月2日起生效。
承董事會命
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國強
中國,北京
2026年2 月2 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國強先生、宋海英女士及戴東哲女士;非執行董事宋峰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紀雪洪先生、陳素權先生及李志杰先生;及職工代表董事張紅黎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