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先友,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学位,南开大学化学学科博士后,湖南省首批二级教授,湘潭大学电化学能源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湖南省科技发明二等奖等科技奖励,合著出版了中国第一部锂离子电池专著--《锂离子电池》。
1983年7月至1990年8月,任国营洪源机械厂工程师;1996年6月至今任湘潭
大学教授;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我的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积极参加,对会议材
料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独立董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事姓名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王先友3300否0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关工作,关注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理的;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共参加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对相关议案进行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查阅了必要的底稿资料,对相关会议决议也进行了签字确认;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相关人员提名任命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
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
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
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工作方案、人力等资源
配置、质量管理水平、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该续聘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财务负责人王娟的任职资格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聘任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审查经理张志平先生、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王娟的任职资格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聘任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职期间,我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工作职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先友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