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A股代码:688347 A股简称:华虹宏力
港股代码:01347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号 3幢 1楼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绣路 9号
权益变动性质: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 10月 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宏力”“上市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虹宏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生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各方均完成其各自决
策流程、完成非公开协议增资国资批复流程、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决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完成签署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虹宏力、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盛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华虹集团 指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国际公司(Shanghai Hua华虹国际 指Hong International Inc.)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
认购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 612737.5832 万元,上海市国本次交易 指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方式认
购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 1969.4731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的 股 权 比 例 由 15.2854% 增 加 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1.661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华虹国际公司所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从 3.7501%增加至 10.2212%《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列示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 137号 3幢 1楼
通信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云绣路 9号
法定代表人 叶劲松
注册资本 2006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67805050M
营业期限 2007年 9月 26日至无固定期限
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范围 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上海市国资委持有 100%股权
通讯方式 021-22318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长期居住
姓名 性别 国籍 国家或地区居 在公司任职情况地留权
任公司党委书记、
叶劲松 男 中国 中国 否董事长
李中宁 女 中国 中国 否 任公司外部董事
张新玫 女 中国 中国 否 任公司外部董事
陈志鑫 男 中国 中国 否 任公司外部董事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姜海涛先生已因工作调动卸任董事职务,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盛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所拥有的权益比例
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170.SH 14.42%
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8126.SH 16.58%
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623.SH 14.66
4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00820.SH 7.39%
5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3153.SH 28.11%
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629.SH 19.35%
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600621.SH 7.99%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华虹集团实施增资所致。为支持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国盛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对华虹集团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盛集团将直接持有华虹集团 41.6613%股权。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市国资委体系内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少其在华虹宏力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集团持有华虹集团 15.2854%股权,并通过华虹集团及华虹国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7221.535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5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盛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虹
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612737.583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盛集团直接持有华虹集团股权比例由 15.2854%变为 41.6613%。国盛集团参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华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号(万元) (%) (万元) (%)
1 上海市国资委 699642.2642 51.7430 701611.7373 35.6717
2 国盛集团 206680.6698 15.2854 819418.2530 41.6613
上海国际集团
3 206680.6698 15.2854 206680.6698 10.5082
有限公司上海仪电(集
4 131556.4835 9.7294 131556.4835 6.6887
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
5 发展(集团) 107588.3620 7.9568 107588.3620 5.4701
有限公司
合计 1352148.4493 100.0000 1966855.5056 100.0000
注:上海市国资委另以现金方式认购华虹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1969.4731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系华虹集团实施增资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盛集团通过华虹集团及华虹国际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仍为华虹国际,间接控股股东仍为华虹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虹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虹国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7313.622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5340%,其中华虹国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4760.5650万股、华虹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553.0570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集团持有华虹集团 15.2854%股权,并通过华虹集团及华虹国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7221.535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750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盛集团持有华虹集团 41.6613%股权,并通过华虹集团及华虹国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9711.486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221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签署方:华虹集团及华虹集团全体股东(即上海市国资委、国盛集团、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增资方案:国盛集团拟以 1909915万元认购华虹集团 612737.5832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盛集团直接持有华虹集团股权比例变为
41.6613%。
3、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并完成其各自决策流
程、完成非公开协议增资国资批复流程、与本次交易相关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所有法律文件正式签署后生效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股份权利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盛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方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如下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叶劲松
签署日期:2026年 10 月 8 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香港中环夏悫道
上市公司名称 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12 号美国银行中
心 2212室
A股简称:华虹宏力 A股代码:688347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港股简称:华虹宏力 港股代码:01347上海市长宁区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福路 137 号 3 幢
名称 注册地
1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上市公司实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为上市公司际控制人为上海
第一大股东 为华虹国际) 实际控制人市国资委)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赠与□(可多选)其他√(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导致其内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及人民币普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7221.5358万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3.7501%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及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19711.4864万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10.2212%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6.4766%
时间: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虹集团增资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在上市公司中拥
方式:国盛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虹集团有权益的股份变
新增注册资本 612737.5832万元;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动的时间及方式会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虹集团新增注册资本
1969.4731万元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虹宏力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个月内继续增持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虹宏力半导体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叶劲松
签署日期:2026年 10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