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华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7750000股,并于202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名,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进行跟投的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63100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的0.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310000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8月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A股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共计407750000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港股股本数量由于购股权行使等原因有所增加。
1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2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
上市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31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
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经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序股东持有限售股截至2025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
630通数量(股股数量(号名称数量(股)年月日
)股)的总股本比例
1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81550000.47%81550000
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1550000.47%81550000
合计163100000.94%16310000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
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1631000024个月
合计16310000-
2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寻国良李淳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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