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
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