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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08 00:00 查看全文

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7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1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

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方式等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提案人永卓控股有限公司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永卓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上述新增临时提案的提出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等事项的补充通知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时间要求。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

镇中山路26号凤凰智慧城富淼科技总部大楼11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经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7日的9:15-15:00。经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办法、会议审议事项、网络投票方式等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2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3213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39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243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779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列席了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

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公告中

3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5.《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3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5%;反对股数1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4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5.3543%;反对股数1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

的4.645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反对股数177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5976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2895%;反对股数1778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71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9%;反对股数180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5946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2100%;反对股数1808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79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3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4337%;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

5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552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9.《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37%;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2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3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4337%;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552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4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3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4337%;反对股数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5529%;弃权股数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134%。

11.《关于制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3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5%;反对股数1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3543%;反对股数175400股,占出

6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645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12.《关于制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303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5%;反对股数1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600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3543%;反对股数17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645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13.《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3.1《关于提名钱鑫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3.2《关于提名杨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3.3《关于提名刘长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3.4《关于提名张刘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3.5《关于提名熊益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3.6《关于提名韩江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4.《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1《关于提名许汉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2%。

8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8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5906%。

14.2《关于提名杭雪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4.3《关于提名王靖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7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192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171%。

15.《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1《关于提名钱亦张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21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701%。

15.2《关于提名艾常婷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625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121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6701%。

9富淼科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议案13、14、15采用了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议案5、6、7、8、9、10、

11、12、13、14、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9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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