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颀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颀中科技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 股,并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989037288股变更为11890372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7708237股,占公司总股本87.2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1329051股,占公司总股本12.7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均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21日(因2025年4月20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1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相关承诺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因2025年4月20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剩余限持有限售股数本次上市流序号股东名称占公司总股售股数量(股)通数量(股)
本比例(%)量(股)
1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0.5060000000
合计60000000.506000000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首发战略配售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16000000
限售股之日起24个月
合计600000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颀中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
2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颀中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颀中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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