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副总经理黄振东先生相关材料,我们一致认为:黄振东先
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等情形。本次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聘任黄振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雄(签字):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本文无正文,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博(签字):胡博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本文无正文,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温美琴(签字):遇终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