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3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
17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