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659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26659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215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3956072股变更为123689482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395.6072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12368.9482万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9日和202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6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年 11 月 2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12-63329988
5、电子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