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30 查看全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作为正在履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以来持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

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赵鑫、戴宁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赵鑫、王佳丽

(五)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访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1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司治理文件、内部控制文件等相关文件;

4、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

5、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6、核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公司高管人员,现场查看了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建龙微纳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建龙微纳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文件、会议记录以及公司

已披露的公告,并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建龙微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并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建龙微纳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5年以来与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董事会、股东会文件及公告,核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并抽取了大额资金使用凭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建龙微纳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关财务资料,对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建龙微纳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违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及行业经营环境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龙微纳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并

加强对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3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

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建龙微纳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的有关要求,对建龙微纳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建龙微纳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鑫戴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