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孚新科
股票代码:68835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97弄4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孚新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3第一节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季胜投资指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三孚新科指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本次权益变动指的减持行为及上市公司股本变化所引起的权益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报告书、本报告书指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小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071213927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3年6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912 号 J2596 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经营范围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3年6月20日至2043年6月19日
股东结构徐小喆持股95%;孙娟持股5%。
通讯方式021-5080699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曾用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徐小喆无男执行董事中国中国上海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归属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其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至5.00%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系列投资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308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0%。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合计权益变动变动股合计持股上市公司时间持股事件
方式数(股)数量总股本比例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10月22日
集中竞价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470311股,持股至2022年12月3147031160011116.47%92807500方式增持比例增加至6.47%(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日股本92807500股为基数计算)
2023年6月,上市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2023年6月被动稀释060011116.46%92920000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6.46%
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4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宗交易
至2024年4月1135860056425116.07%9292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58600股,持股比方式减持
日例减少至6.07%
2024年5月,上市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5月被动稀释056425116.07%92994400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72024-02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26171股;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大宗交
2024年7月10日票期权自主行权、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易、集中
至2024年11月1332617153163405.68%93573584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竞价方式日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减持
2024-039、2024-050、2025-00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68%(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3573584股为基数计算)
2025年2月2日至2025年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2025年2月2日至集中竞价
1350053028405.67%93573584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500股,持股比例
2025年2月28日方式减持
减少至5.67%
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票期
权自主行权、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
2025年3月至被动稀释053028405.42%97759050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年6月
2025-018、2025-027),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42%(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97759050股为基数计算)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年7月9日至集中竞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97261股,持股比
19726151055795.22%977590502025年12月12日方式减持例减少至5.22%(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7759050股为基数计算)
2025年12月1日、15日,上市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
2025年12月1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
被动稀释051055795.18%98499050日、15日工作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2025-059),信息披露义务8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8%(以截至2025年12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8499050股为基数计算)
2025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年12月26日被动增加051055795.19%983301472025-06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19%
(以截至2025年12月2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98330147股为基数计算)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2026年1月5日至集中竞价
4200050635795.15%98330147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2000股,持股比例
2026年2月3日方式减持
减少至5.15%
2026年3月,上市公司因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2026年3月被动稀释050635795.13%98746147告编号:2026-00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13%(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98746147股为基数计算)
集中竞价2026年4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026年4月1日12637149372085.00%98746147
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26371股,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
9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937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489011.4673%
季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345331.3515%胜
投季胜激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232320.4286%资
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898840.7999%管
理季胜汇缔科技创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80720.4943%的
系季胜汇缔锐进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0970.0801%列
季胜中玺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23970.1847%投
资汇缔季胜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33530.1654%基
金季胜激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5510.0117%
季胜中玺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1880.0164%
合计4937208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0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三孚新科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
1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
15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州市中新广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知识城凤凰三横股份有限公司路57号股票简称三孚新科股票代码688359上海市嘉定工业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信息披露义务人区叶城路912号名称限公司注册地
J2596 室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55308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6.00%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
合计变动数量:593592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比例:1.0001%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4937208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16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上市公司限在上市公司中拥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益的股份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动的时间及方式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是否拟于未来12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个月内继续增持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已充分披露不适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不适用□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出具日前六个卖该上市公司股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票
17(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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