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
德马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同意,德马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93.6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8295.5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额实施主体
1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6901.115900.00德马工业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
214246.7814246.78德马科技
改造项目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
35651.335651.33德马科技
研发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德马科技
合计38799.2237798.11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4246.78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019.89万元,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1876.2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新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为24748.9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1876.2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关于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结项时间
1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2022年8月,已结项
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前)不适用,已变更
2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未结项(变更后)
3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研发项目2022年9月,已结项
4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文件(浙证监公司字[2025]262号),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支出无关的土地费580万元;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7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非募
投项目“景观餐厅”相关费用共计394.51万元。
根据公司的整改措施,上述违规使用资金均归还至变更后的“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相关资金账户。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结项的“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已投入募集资序项目名项目总投金金额占应投募集资金应投入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号称资规模入募集资金的比例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
1产业基24748.9112850.8012541.0097.59%
地第五期建设项目
合计24748.9112850.8012541.0097.59%
【注】综合考虑“景观餐厅”及土地费相关事项影响,“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
第五期建设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为24748.9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11876.29+394.51+580.00=12850.80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序号项目名称用状态的时间用状态的时间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
1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五期建设项目(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自募投项目建设以来,公司稳步推进“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由于上述项目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建设进度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截至目前,生产车间和生产配套用房等已完成建筑、消防工程建设及生产设备的采购,目前正在推进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公司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等因素,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统筹,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一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2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叙嘉胡亦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