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688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人业务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2025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客户家数205家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2024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含 A、B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计情况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