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694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业务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2024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客户家数180家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2023年上市公司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情况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延续性,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2月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
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审计计划中的重点审计领域、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