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莫安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安迪”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江苏莫安迪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及2023年6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凯、曲准德、陈亮、李志刚、郑星、周丹、上海隼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隼慧”)、上海荭惠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荭惠”)等8名交易对方购买其
所合计持有的莫安迪100%股权。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55147.41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0%。
2023年9月15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6号《关于同意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王凯、曲准德、陈亮、李志刚、郑星、周丹、上海隼慧、上海荭惠发行1461687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相关注册申请。
2023年10月,本次交易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及资产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情况根据业绩承诺方与公司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王凯、曲准德、陈亮、李志刚、郑星、周丹、上海隼慧、上海荭惠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
2024年度当期累计净利润及2025年度当期累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83.93万元、
10266.67万元和16483.47万元,上述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任何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价格-前期累积已补
偿金额(含股份及现金补偿)。
上述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在逐年计算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应补偿金额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标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影响)为10436.47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预提的超额业绩奖励影响)为18084.82万元。截至2024年末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266.67万元,标的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交易对方2024年度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