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0证券简称:德马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2
普通股股东人数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013504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013504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8.427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8.42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卓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3288099.9826165840.016310000.0011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3288099.9826165840.016310000.0011
3、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247145899.1168209210.839011000.0442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2634399.9762209210.020632000.0032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2634399.9762209210.020632000.0032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2634399.9762209210.020632000.0032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2634399.9762209210.020632000.0032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132634399.9762209210.020632000.0032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3《关于董事24714599.11209210.839011000.0441
2026年度薪酬869方案的议案》4《关于2025年24693599.03209210.839032000.1284度利润分配预826案的议案》5《关于续聘会24693599.03209210.839032000.1284计师事务所的826议案》6《关于提请股24693599.03209210.839032000.1284东会授权董事826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24693599.03209210.839032000.1284来三年826
(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2、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力固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卓序对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峰、金伟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