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实施期限延至2027年6月。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此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公司于2023年
5月 19 日首次公开发行 A股 8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60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原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已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号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金金额
1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30800.0061677.7039953.26
化项目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4200.0014200.0014278.60
3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55000.0055596.93
合计100000.00.130877.70.109828.79
注:“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因系将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延期后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期限实施期限
1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2026年5月2027年6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旨在通过新建现代化洁净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引入行业专业人才,建成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基地,从而增强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目前该项目生产车间已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并进入投产阶段,但因:(1)部分办公及配套设施装修工程仍在实施中;(2)项目整体竣工决算工作尚在推进中,相关工程审计流程及工程结算尚未完成。结合当前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至2027年6月。(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调整至2027年6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工程尾款、装修款、设备投入等,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审慎决策,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均未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