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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14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甬矽电子 股票代码:688362.SH

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债券代码:118057.SH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甬矽电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甬矽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甬矽转债”,债券代码:118057.SH,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概况

甬矽电子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5年5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甬矽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甬矽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57.SH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116,5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1,165,000手 (11,650,000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八)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6月26日至2031年6月25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7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2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年6月2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甬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8.39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8.36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其中甬矽电子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司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o25年10月13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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