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63公司简称:华熙生物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有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华熙生物 688363 不适用创板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姓名李亦争
电话010-8567060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
熙国际中心D座33层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 ir@bloomagebiotech.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8572805787.868656731837.99-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032912753.706810170453.973.27
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2260691517.332810742396.15-19.57
利润总额260324427.0541741189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0851905.02341765629.08-35.38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73745743.69315921167.06-45.00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8332257.91264622521.31-17.49
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184.85减少1.67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
0.460.71-35.2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460.71-35.21
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0.227.13增加3.09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5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持股
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境内非国
58.8628350000000无0
司有法人
国寿成达(上海)健其他
6.012893650400无0
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有限合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其他
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2.211064288200无0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其他
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1.66797772400无0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其他
司-华宝中证医疗交
1.34643293600无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刘正境内自然
1.28618000000无0
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境外法人
1.20579904900无0
司北京通汇泰和投资管其他
理有限公司-北京国
1.15555793700无0
寿泰和一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其他
司-招商国证生物医
0.61293384100无0
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其他
限公司-中证500交
0.61292282800无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无说明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不适用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