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光云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持续督导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2022年12月,光云科技因再次申请发行证
2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券,与本保荐机构签订了保荐协议,该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光云科技业务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对光云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光云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4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须持续督导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况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光云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或违背承诺等事项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持续督导机构督导光云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光云科技依照相关规定
7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治理制度规范等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8持续督导机构督导光云科技严格执行内部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控制制度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光云科技严格执行信息
9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文件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持续督导机构对光云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
10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2025年度,光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11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12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光云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13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经持续督导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14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光云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持续督导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2025年度,光云科技未发生应当进行现场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核查的情况。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16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光云科技严格执行募集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
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查阅相关文件实施等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光云科技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主要审查方面包括: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审阅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确定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是否合法法规;审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提案与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经核查,光云科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度,公司持续围绕大商家战略,从各个维度不断延伸,全力为大商家电商
SaaS战略提速,大商家等相关投入业务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同时部分SaaS新项目从过往的投入期逐步转向为效益回收期,在产品功能稳定实现的条件下,公司及时进行政策调整,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加大精细化管理,使得在人效提升的同时本期相关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降。公司相关投入主要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用户产品体验、完善公司整体产业布局,相应投入和产出期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应投入产生的效益将逐期兑现,公司仍然存在亏损风险。
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因素。市场规模的变化、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更新换代、新市场需求的培育等因素均可能导致下游市场需求发生波动。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持续下滑或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培育和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将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电商SaaS行业作为新经济的代表,用户需求变化快,商业模式创新频繁,需要持续的技术创新及产品的不断迭代开发。
1、随着用户需求的日益丰富化、多样化,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及时把握技术发展动向,技术研发跟上行业发展趋势,但若未来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趋势,开发符合市场变化特点的新产品,或者对市场变化把握出现重大偏差,未能及时作出调整,将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竞争力。
2、研发失败风险:为进一步维持领先地位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产品矩阵,公司将在大中型电商SaaS产品、跨平台电商SaaS产品及相关人工智能产品等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上述新SaaS产品能否成功取决于公司对平台规则和新进入垂直细分领域的深入理解,能够深入分析客户需求,并针对痛点开发出贴近客户的解决方案。
如果公司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则可能导致产品研发失败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经营风险
1、电商平台依赖风险
公司所处电商SaaS行业主要在以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为代表的电商
平台开展,该等平台掌握了大量的电子商务相关资源,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上述电商平台针对入驻平台服务市场的服务提供商制定了收益分成、日常运行收费等规则。若电商平台对收益分成和收费规则向不利于服务提供商的方向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模式变更的风险
公司为更好地满足电商商家的运营需求,丰富产品矩阵,近年来针对大中型电商商家的运营特点推出了快麦ERP、深绘美工机器人、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跟单宝等SaaS产品。与公司此前电商SaaS产品主要在电商平台服务市场推广运营方式有所不同,快麦ERP、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等产品更贴近传统SaaS的运营模式,更偏重线下的营销推广,需要在前期投入较多的渠道建设成本和营销费用,其收入与费用无法在期间完全匹配,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若公司线下营销推广效果不佳或此类SaaS产品运营效益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整合不利的风险
不同类型的电商商家及其运营需求的多样化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矩阵,海外SaaS行业的发展经验证明并购是SaaS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路径。因此,未来公司将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适当针对部分细分类目产品进行并购整合。尽管公司具备一定的电商SaaS产品并购业务整合经验,但若未来并购产品的业务整合未达到预期则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拥有优秀的人才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自设立以来,培养、引进了大批优秀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使公司保持了行业相对领先的竞争地位。但随着SaaS行业竞争的加剧及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仍然面临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公司重视对人才的激励,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薪酬福利政策及股权激励制度,但是不能保证能够留住所有的优秀人才和核心人员。同时,行业的激烈竞争、行业创新业务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对SaaS专业人才的争夺,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
我国电商SaaS行业的不断创新发展、公司拟在企业级SaaS产品和跨境电商SaaS领
域拓展等对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就未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国际化业务人才的知识结构进行了分析,通过员工培训计划的落实和专业人才的积极引进,加大了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但仍然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后续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股权投资减值风险
若公司对外投资标的未来经营状况恶化或发展不达预期,公司相关股权投资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商誉减值风险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则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采购计划,若未来市场预测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或公司不能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导致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近年来,公司专注于电商SaaS领域,电商SaaS产品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无法有效实施多平台产品战略,无法根据各电商平台推出合适的SaaS产品,则可能无法适应新的电商竞争格局,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若公司自行研发的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升级迭代进度、成果未达预期、新技术
或新产品研发领域不符合行业技术发展大方向或研发失败,将在增加公司研发成本的同时,影响公司产品竞争力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本着丰富的行业经验,持续发掘和探索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机遇。
同时公司也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持续补充关键研发能力,加强研发人才梯队建设,以为长期业务发展做好人才准备。
(六)宏观环境风险报告期内,我国电商SaaS行业受到政策大力支持,在政策利好、技术革新、用户
增长等各种有利因素支持下快速发展。针对电商SaaS行业技术变化快、创新业务模式层出不穷的特点,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或修订已有的相关法规,并陆续出台了行业准入、运营监管、资质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这些监管政策的变化有可能给行业参与者带来诸如业务拓展遭遇准入限制,运营成本上升,需要申请新的运营资质等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5年末2024年度/2024年末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563218711.27477791543.8617.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81895.67-82046116.44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29580895.03-72987095.29不适用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355962.4154156071.74116.70
总资产1747864134.991603256120.23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5405580.23956250133.87-1.1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1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19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7-0.17不适用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5-8.30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3.12-7.39不适用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2331.26减少3.03个百分点
(三)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563218711.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8%。
2、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81895.6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8.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580895.03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亏损59.47%,主要原因如下:
2025年度,面对电商行业竞争格局的演进以及新业态的呈现,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为客户带来更高效的服务体验。公司围绕着大商家SaaS业务的战略布局,在持续保持研发及市场投入力度的同时,公司SaaS产品总体收入也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多平台投入,中小商家SaaS产品持续迭代优化;公司大商家SaaS产品研发及市场布局日趋成熟,已有产品的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大客户数量稳步增长,相关大商家SaaS业务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同时,公司2025年度将电商SaaS业务进一步延伸至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环节,为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化及资本化研发投入合计15899.54万元,总额实现同比增长
6.45%,但受益于公司SaaS业务总体收入加速增长,导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355962.41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63199890.67元,主要系公司大商家相关SaaS业务销售保持稳定增加。
4、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5405580.23元,较上期末减
少1.13%,总资产1747864134.99元,较上期末增加9.02%,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形成的商誉增加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多年来在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产品覆盖面、客户、人才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综合优势。
(一)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在电商SaaS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已掌握了亿级订单实时处理架构技术、电商领域分词技术、淘宝直通车广告竞价投放技术、电商领域的人工智能详情
页生成技术、电商领域的图像前景提取技术、电商SaaS应用弹性架构技术等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这些核心技术,为电商SaaS产品的研发和功能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实现产品不断创新,满足更多的市场需求。公司依靠这些核心技术保障产品后台在电商大型促销活动时的稳定运营,在短时间处理量级陡增的电商交易数据,维护产品的用户体验,使得公司在电商SaaS领域不断巩固竞争优势地位。公司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级企业研发中心。
(二)用户及品牌优势
公司作为在各电商平台累积付费用户数最多的电商SaaS服务商之一,在各电商服务市场具有相当的品牌知名度,超级店长、快递助手、快麦ERP、快麦小智客服机器人、深绘美工机器人、跟单宝等电商SaaS产品也获得了电商商家的广泛认可。商家形成使用习惯后,电商SaaS产品的替代成本较高,因此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天然拥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地位,并能够在用户量积累到一定阶段,形成技术研发、数据积累与用户量相互作用、良性发展的局面。
庞大的用户基数使得公司拥有更加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更为了解客户需求,在保证产品用户体验的同时亦积累了大量的使用数据,从而为公司研发更符合电商商家需求的SaaS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产品多次获得各平台官方颁发的荣誉。2025年,公司被淘天开放平台授予“淘拍档-2025商品管理工具服务商”、“2025 AI智能客服服务商”,被钉钉授予“2025年度钉钉采购狂欢节铜奖”,被36氪授予“年度数字化效率提升企业”,被科创板日报授予“2025最具创新力科创板上市公司”,被21世纪经济报道授予“2025消费新势力案例-杰出服务企业案例”等称号,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公司利用其品牌效应,针对电商商家的运营需求不断研发推出新的电商SaaS产品,强化品牌优势,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根据大商家SaaS的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合理的营销服务体系。经过多年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主要电商聚集地建立了服务网点,构建起覆盖面广泛的多层次营销服务体系。同时,除了依托于现有营销体系之外,公司利用了线上交流和推广的方式,如通过官网、官微、短视频等;也利用了线下会议交流的形式积极推广最新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让商家客户、潜在客户、合作伙伴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公司最新的产品技术成果、业务政策与发展战略。
(三)产品多平台多品类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电商经营管理诉求进行产品品类研发,公司电商SaaS产品覆盖了店铺管理、营销推广、交易管理、客服管理、仓储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多个类目,相比市场上绝大部分电商SaaS服务商仅专注于一两个细分类目,公司通过研发多品类的SaaS产品满足商家多元化管理需求并互通协同,扩大了获客渠道、增强了客户黏性。
同时,公司根据电商竞争格局,逐步研发了适用于各大电商平台的SaaS产品。目前,公司产品覆盖淘宝、天猫、1688、京东、拼多多、抖音、微信等主流电商平台。
相比竞争对手涉足的电商平台较为单一的情形,公司是目前接入平台最多的电商SaaS企业之一,多平台扩展不仅扩大市场份额,强化品牌优势,更带来了丰富的业务场景和市场机会。
(四)组织和管理优势
公司所处电商行业的发展变化较为迅速,公司也具备优秀的组织能力和适应变化的能力。公司通过多年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一批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人才。公司核心团队成员拥有多年电商SaaS行业工作经验,对电商产业拥有着深刻的理解,并具备出色的执行能力。
针对传统电商增速放缓,新兴电商快速发展的行业特性,公司较早布局了多平台战略,抓住了新型电商平台崛起的机会。同时,公司敏锐地洞察到新兴电商在业务模式、业务流程中的变化,针对行业痛点设计研发了如供分销等相关产品,确保公司业务始终处于行业前沿。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组织和管理能力,不断优化和提升团队适应力和竞争力,为电商商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产品。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多平台投入,中小商家SaaS产品持续迭代优化;公司大商家SaaS产品研发及市场布局日趋成熟,已有产品的客户满意度和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大客户数量稳步增长,相关大商家SaaS业务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同时,公司2025年度将电商SaaS业务进一步延伸至采购及供应链管理环节,为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化及资本化研发投入合计15899.54万元,总额实现同比增长
6.45%,但受益于公司SaaS业务总体收入加速增长,导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有所下降。公司在电商SaaS领域内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软件著作权38项;商标19项;发明专利1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31725.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548274.8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4月24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3308.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2059.83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6353.17
二、募集资金净额36954.83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4563.93
本年度使用金额2599.85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87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537.88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27.0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4月24日报告期末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万账户状态元)杭州光云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4510104005686610.62使用中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杭州光云科技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
81108010116019652432316.43使用中股份有限公司行
杭州其乐融融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
8110801012202039193-已注销科技有限公司行
杭州旺店科技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
8110801012502039194-已注销有限公司行
杭州其乐融融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
19045101040059605-已注销科技有限公司滨江支行营业中心
杭州旺店科技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
19045101040059613-已注销有限公司滨江支行营业中心
杭州光云科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15685012-已注销股份有限公司司滨江支行
(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0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24684.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999996.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137480.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862516.0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7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2月27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77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513.75
二、募集资金净额17186.2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9843.71
本年度使用金额4385.20
暂时补流金额3000.00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1.21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73.19
其他-具体说明—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9.3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发行名称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2月27日报告期末余额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万元)杭州光云科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21429900615719229.30使用中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长沙光云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451010400686140.03使用中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杭州深绘智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451010400686060.00使用中科技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杭州光云科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45101040067509-已注销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的金额为3000.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资金为3000万元,根据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因新规生效时间尚短,公司按原法规要求沿用以前年度补流方式,分别于2025年7月8日与2025年8月8日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与1000万元转入一般账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2月25日及2026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将1000万元及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相关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用途,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后开展的事项,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经自查发现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启动内部核查和规范程序,对上述事项进行仔细摸排,确认涉及募集资金已全额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同时采取加强募集资金规则培训、定期审查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明确募集资金审批责任等多项规范措施,加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后续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及使用。公司相关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用途,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后开展的事项,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持续督导机构认为: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规范措施,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24%的股份。谭光华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53.73%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年初持股年末持股年度内股份增质押、冻结及姓名职务数数减变动量减持情况
谭光华董事长、总经理4363281043632810-无
张秉豪董事、副总经理---无
董事、副总经理、核王祎---无心技术人员
姜兴董事---无
职工代表董事、核心罗俊峰---无技术人员
张大亮独立董事---无
凌春华独立董事---无
万鹏独立董事---无
廖艺恒副总经理---无年初持股年末持股年度内股份增质押、冻结及姓名职务数数减变动量减持情况
赵剑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无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刘宇---无书
彭石核心技术人员---无
顾焱核心技术人员---无顾飞龙
核心技术人员---无(离任)
合计/4363281043632810
注:上述持股数量统计口径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不包含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华彩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华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5年董事姜兴通过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7111271股;
刘宇通过杭州华彩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135045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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