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凌春华、独立董事万鹏和非独立董事姜兴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凌春华、独立董事万鹏和非独立董事姜兴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凌春华担任,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
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2、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2月25日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的议案》;
议3、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3月18日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1、通过《关于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1、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3日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2、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3、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5、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6、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0、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7420251、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年月日员会年第四次会的议案》。
议
1、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年8月21日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3、通过《关于使用剩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议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9月12日员会20251、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年第一次会
2、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议
1、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2025年10月24日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3、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立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中华人2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
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2025年度的工作以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准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凌春华、万鹏、姜兴
2026年4月23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