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事宜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现就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红波先生、苏治先生、姜
志宏先生、赵磊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游捷女士组成,其中,沈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2025年6月10日,因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红波先生、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杨玉社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游捷女士组成的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沈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与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
计工作、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及续聘、利润分配等事宜进行了审核,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听取、指导了公司审计部工作。具体如下:日期届次内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
2025年度审计委员
2025.3.7审计机构相关工作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2.关于制定《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审计机构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致审计委员会之报
告
2.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审计委员
2025.3.21(5)关于审计部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
会第二次会议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5年度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5.4.25
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5.6.10
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5年度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8.22
会第五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25年度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2025.10.24
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执行公司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以及审计计划,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公司审计部就组织治理、战略与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重要领域开展了内控自我评价,并就服务采购管理、上海其胜研发管理、上海利康瑞物料管理及原料生产流程、深圳新产业内部控制、青岛华元内部控制等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范、有效。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5年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了解、检查了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管理层履行其相关职责以保障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运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与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充分讨论并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推动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管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为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与公司管
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职能,依法行使职权,依托审计委员会成员各自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