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67公司简称:工大高科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工大高科 688367 不适用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梦慧王雅洁、侯菊音
电话0551-652566000551-65256600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82号
电子信箱 hmh@gocom.cn hmh@gocom.cn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748366389.34785339501.80-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92310157.46594319829.13-0.34
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97362108.01122755793.37-20.69
利润总额7470146.3811650042.03-35.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629034.3311386750.23-33.00
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272437.449341425.22-54.2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574574.622299560.7055.45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1.97减少0.6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13-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13-30.7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538.52增加0.01个百分点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90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持股
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
魏臻境内自然人15.171329471000无0合肥华臻投资管理境内非国有
9.47829400000无0
有限公司法人合肥工业大学资产
国有法人6.53572000000无0经营有限公司
张利境内自然人3.63317871900无0
诸葛战斌境内自然人3.40298265000无0
程运安境内自然人2.89253151000无0
程磊境内自然人2.25197453500无0
韩江洪境内自然人1.98173500000无0
陆阳境内自然人1.92168000000无0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蒋建国境内自然人1.5313380000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1、合肥华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工大高科技术及管理骨干持
说明股平台,魏臻先生持有华臻投资59%的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2、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78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其一致行动人韩江洪先生(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1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二人合计持股总数为
4913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
3、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不适用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