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1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胡黎强刘洁茜夏风李宁洪志良王晓野于延国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徐雯杨彪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目录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2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
目录....................................................4
释义....................................................5
第一章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5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7
第二章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2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0
第三章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2
第四章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33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4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35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6
发行人律师声明..............................................37
审计机构声明...............................................38
验资机构声明...............................................39
第六节备查文件..............................................40
一、备查文件...............................................40
二、备查地点...............................................40
4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本发行情况报告
/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书《发行报告书》报告书》《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认购邀请书》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申购报价单》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发行方案》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股份认购合同》指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合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缴款通知书》指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上市公司/公司/晶
/指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丰明源本公司
标的公司/交易标
/指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的易冲科技
标的资产指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易冲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本次交易指资金
海南玮峻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锦聚礼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
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海通
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世界先进积体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鋆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颀轩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智合聚德有限公司、辽宁卓易高科技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赛富高鹏翼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善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蔚
来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
交易对方指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建新南方(合肥)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乾宏半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
都市智合聚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金祺智(上海)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吉利共创壹号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鼎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冯源安
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蔚易京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常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泉州冯源聚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芯辰壹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新鼎啃哥贰拾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兰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
岛海创汇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5合伙)、上海众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沃达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智合聚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新站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众
松聚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前瞻远至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寰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盛宇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和生中富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韦豪鋆轩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华西金智银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新鼎啃哥拾玖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CASREV Fund II-USD L.P.、张文良
海南玮峻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市玮峻思投玮峻思指
资企业(有限合伙)
智合聚信指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海南锦聚礼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成都市智合聚锦聚礼合指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锦聚礼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智合聚德指智合聚德有限公司
智合聚成指成都市智合聚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智合聚廉指成都市智合聚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智合聚佳指珠海市智合聚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智合聚恭指成都市智合聚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华
泰联合证券/联席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方达律指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师
审计机构/立信会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师验资机构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第一章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ghai Bright Power Semiconductor Co. 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10384768注册资本128852867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0月31日上市日期2019年10月14日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88368股票简称晶丰明源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号9-11注册地址层,2号102单元联系电话021-50278297
联系传真021-50275095
公司网站 www.bpsemi.com
半导体芯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系统集成,提供经营范围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
性意见;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74、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方案相关事宜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2026年4月3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2026年4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字[2026]第 ZA11205号),截至 2026 年 4月 9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已收到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
金总额人民币1799999925.50元。
3、2026年4月13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
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4、2026年4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204号)。经审验,截至 2026年 4月 13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618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75元,共募集人民币1799999925.5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88425473.41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344447.4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8230004.64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
币16861826.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771368178.64元。
(三)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上市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
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4月1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00.47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竞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
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7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6.25%,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16861826股,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要求,符合《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9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2号)的要求。本次发行方案中
披露的预计发行股数为不超过17915795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数超过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106.75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25.50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180000.00万元。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五)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31日向上交所报送《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3月31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119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出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10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至2026年3月2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4家(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共6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5家、证券公司24家、保险机构投资者19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7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0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前述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姓名/名称
1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董卫国
3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鹤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8陈学赓
9张宇
10卢春霖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
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11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6年4月
3日9:00-12:00,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
销商共收到26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名认购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余25个认购对象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均为有效报价。
具体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是否序各档对应报各档累计认购缴纳投资者名称有效号价(元/股)金额(万元)保证报价金
谱成私募基金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1120.005200.00是是
-谱成丰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4.008000.00是是上海长上聚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
3112.005200.00是是限合伙)
4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06.758000.00是是
不适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8.7511000.00是
用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
6128.005200.00是是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113.495200.00
7伙)-上海尚颀尚成二号私募投资基金110.997000.00是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858000.00
110.005200.00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
8108.805200.00是是
伙)
105.805200.00
9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2.885200.00是是
10贺伟106.735200.00是是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109.095200.00
11是是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106.065500.00
12是否
是否序各档对应报各档累计认购缴纳投资者名称有效号价(元/股)金额(万元)保证报价金
合伙)101.886000.00
113.195200.00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12110.497000.00是是
司
106.818000.00
不适
1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7.3117600.00是
用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7.095400.00是是
不适
1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8.565200.00是
用不适
16 UBS AG 100.50 5200.00 是
用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7-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114.605200.00是是
资基金
115.2615700.00
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03.6819600.00
112.006600.00
1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09.008800.00
114.507400.00
2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9.249400.00是是
100.8913100.00
106.1915900.00不适
2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103.1616400.00用
2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005400.00是是
113.129500.00
不适
2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6120300.00是
用
107.1232800.00
不适
24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3.335200.00是
用
115.9910600.00
不适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623500.00是
用
105.5432000.00
13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8名,发行价格为106.75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68618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25.5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姓名/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48711951999953.256个月(有限合伙)
谱成私募基金管理(平潭)有限公司-谱成丰盈1号
248711951999953.256个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0444109999897.00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01405234999983.756个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70725156999893.756个月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定增
648711951999953.256个月
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8056293999993.506个月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尚颀
874941479999944.506个月
尚成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4941479999944.506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72599327999943.256个月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2435587999896.256个月
12上海长上聚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711951999953.256个月
13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8711951999953.256个月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
1448711951999953.256个月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8711951999953.256个月
1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48711175999899.256个月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585453999914.506个月
18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31851034000942.506个月
合计168618261799999925.50-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
14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
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5-12-1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50000万元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桥路326号1幢40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芯联私募基金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30602MAK42R4E1F
码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87119限售期6个月
2、谱成私募基金管理(平潭)有限公司-谱成丰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谱成私募基金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11-21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晨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5层215室-1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 18号金唐中心 A座 1层 07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5统一社会信用
91350105MA2YQED04U
代码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经营范围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487119限售期6个月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03-25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经雷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单元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21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00218879J
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030444限售期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06-08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楼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17866186P
代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
经营范围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201405限售期6个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1-18注册资本6006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号 8F和 7F701 单元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70945342F
代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470725限售期6个月
6、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04-1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562.5万元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588号6号楼315-3室(上海三星经济小主要经营场所
区)
17执行事务合伙人邓跃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230MA1JXADL8C
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87119限售期6个月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08-18
注册资本1762892.5829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63159284XQ
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经营范围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880562限售期6个月
8、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尚颀尚成二号私募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2-11-2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10000万元
18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1111号 27F02室
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戟,来源于中基协)人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060576436721
代码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49414限售期6个月
9、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08-27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陶耿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560191968J
代码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经营范围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49414限售期6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6-21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19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577433812A
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经营范围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3072599限售期6个月
11、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12-22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泳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大厦 A座注册地址
506号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天鹅湖路19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
91340100MAD7TEBR46
代码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经营范围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股)824355限售期6个月
12、上海长上聚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长上聚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6-03-0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53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三路99号14、19幢
20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长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毅)人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13MAK8HLTQ8J
代码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487119限售期6个月
13、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01-1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101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号 1幢 401 室 C区 A0004执行事务合伙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人统一社会信用
91330206MA281EMD8K
代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企业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企经营范围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获配数量(股)487119限售期6个月14、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6-01-20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82000万元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4楼407室
21执行事务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统一社会信用
91330483MAK4TNX24E
代码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范围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87119限售期6个月
1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2-03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法定代表人鲁伟铭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71813093L
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487119限售期6个月
1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04-17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欣荣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2统一社会信用
91440000727878666D
代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648711限售期6个月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01-21
注册资本782484.5511万元法定代表人林传辉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
91440000126335439C
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经营范围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数量(股)505854限售期6个月
18、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06-30注册资本56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国栋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301、501、1201、1501、1601、注册地址
1701、1801、1901、2001、210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3统一社会信用
91110106MACN7CFT3N
代码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经营范围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318510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本单位
/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
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以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
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2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上聚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谱成私募
基金管理(平潭)有限公司-谱成丰盈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睿亿投资发
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尚颀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尚颀尚成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法规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
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获配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等法律法规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均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的产品中包含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其中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25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序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
认购对象姓名/名称投资者分类号否匹配芯联(绍兴)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
1 专业投资者 A 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谱成私募基金管理(平潭)有限公
2 司-谱成丰盈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专业投资者 A 是
金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
6 伙)-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 专业投资者 A 是
证券投资基金
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8 合伙)-上海尚颀尚成二号私募投 专业投资者 A 是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9 专业投资者 A 是
公司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1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上海长上聚晶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普通投资者
12是(有限合伙) C4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
13 专业投资者 A 是
合伙)
26序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
认购对象姓名/名称投资者分类号否匹配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专业投资者 A 是(有限合伙)
1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8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晶丰明源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6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地址 B7 栋 401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300
邵熠、贾明、樊灿宇、林增鸿、田正之、张辉、张延鹏、史嘉奕、韩项目经办人员
杨、郑敬元
27(二)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755-23835210
传真0755-23835201
项目经办人员杜克、赵耀、乔博鑫、孟硕、刘梦佳、陈松松、周欢、范艺荣
(三)法律顾问机构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季诺地址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话021-22081166
传真021-52985599
经办律师吴思灵、李昱程
(四)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23280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嘉、周蓓蓓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23280000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嘉、周蓓蓓
28第二章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20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持股比例、股份性质及其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姓名股东性质号(股)(%)数
1胡黎强境内自然人2142899516.63-
2夏风境内自然人1963018415.23-
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3其他1335019910.36-(有限合伙)海南玮峻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其他46333693.604633369
合伙)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其他28082752.182808275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
6其他27099422.102709942(有限合伙)珠海鋆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7其他26383872.052638387限合伙)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8限合伙)-嘉兴颀轩股权投资合其他25081971.952508197
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动能股
9其他19399691.511939969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0司-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其他17613051.37-
资基金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胡黎强,实际控制人为胡黎强和刘洁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9假设以上述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
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持股比例、股份性质及其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序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姓名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号数
1胡黎强境内自然人2142899514.71-
2夏风境内自然人1963018413.47-
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3其他133501999.16-(有限合伙)海南玮峻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其他46333693.184633369
合伙)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其他28082751.93280827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
6其他27099421.862709942(有限合伙)珠海鋆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7其他26383871.812638387限合伙)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8限合伙)-嘉兴颀轩股权投资合其他25081971.722508197
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新能源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
9限公司-辽宁海通新动能股权投其他19399691.331939969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烜鼎星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17613051.21-
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686182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
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及盈利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流
动资金及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体制,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原有基础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保持上市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
(五)本次发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新增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31第三章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32第四章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就本次交易取得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已签署的《认购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上述发行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数量等发行结果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四)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
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3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34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邵熠贾明樊灿宇林增鸿田正之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张辉张延鹏史嘉奕韩杨郑敬元
法定代表人:
江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35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6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季诺
经办律师:
吴思灵李昱程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7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嘉陈葭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8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报告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嘉陈葭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9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3、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存放公司: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005弄3
号9-11层,2号102单元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50278297
传真:021-5027509540(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
章页)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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