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证券简称:晶丰明源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晓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3、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 2025年 7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8.88元/股调整为34.20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844500股调整为118230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11125股调整为295575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