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
要,有利于推动公司平台化和生态化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的服务边界,加强
公司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
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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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志成
王志成
2023年3月23日
((本页无正文,))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二二
信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二二
独立董事签字:
徐景峰
2023年3月123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尹好鹏
尹好鹏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