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证券简称:致远互联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 25 号静芯园 O座一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6
普通股股东人数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66972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66972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4.185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4.185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4834176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段芳女士出席了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高级管理
人员马文先生、谭敏锋先生、孟长安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43653899.04672462450.922682100.0308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43673899.04742452450.918890100.0338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43653899.04672462450.922682100.0308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38312498.82343058921.145782100.0309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38312498.82343040921.1390100100.0376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638312498.82343040921.1390100100.037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1关于公司《2025
217188889.512246210.1482100.338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84588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
217208889.521245210.1090100.37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14576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
217188889.512246210.1482100.3384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84588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
211847487.0876305812.5782100.337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9248
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
211847487.0876304012.5010010.411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92080
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
211847487.0876304012.5010010.4116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92080
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议案4-6为普通
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议案1-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3已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未出席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筱李卉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