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与专业指导职责,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核心工作开展各项履职活动,有效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保持稳定,由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独立
董事何品晶先生、非独立董事邢建南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所需的财务、审计、管理等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且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成员任职资格、专业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二、2025年度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集并召开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历次会议,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专业意见,所有审议的事项均获一致通过。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1、听取《关于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满意度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1调查的报告》
1委员会2025年第月6日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及预一次会议审沟通事项的议案》
22025年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月24日委员会2025年第案》
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31、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管
3委员会2025年第月31日理层建议书》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47、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4委员会2025年第月23日案》四次会议8、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0、审议《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11、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2、审议《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3、审议《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5年8摘要的议案》
5委员会2025年第月20日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五次会议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10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6委员会2025年第月28日议案》六次会议
三、2025年度履职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履职情况实施全流程监督。对中汇的执业
资质、项目审计团队配置、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审计程序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
经综合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圆满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本次参与审计的执业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资格,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与职业谨慎,专业素养与执业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始终将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25年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实际运营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工作范围、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重点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聚焦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核算、业务运营、内控执行等关键环节开展审计工作。
履职期间,审计委员会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指导意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形成完整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跟踪检查相关业务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计划有序完成,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疏漏,内部审计的监督和预警作用有效发挥,为公司规范运营、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并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认真审阅了中汇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开展全面评估,并重点关注重大风险领域的内控落实情况。经审议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具备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能够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保持常态化沟通,积极协调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与中汇之间的日常工作衔接与协作配合,保障了各项审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忠实履行审计监督与专业指导职责,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审慎审议议案、强化财务信息审核、监督内外审计机构执业、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等举措,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规范化、内控系统化及信息披露标准化水平,保障了财务信息质量,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