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1证券简称:菲沃泰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406号),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10456.7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6453784.24元。截至
2025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449495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547235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6813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89551.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289551.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210456.7245106646.73-41552404.73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4494959.7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6289551.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254899.5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16289551.0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是
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 144.7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278124949.3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1317533222.2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
21.11
营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是
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