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1证券简称:菲沃泰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
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554914370.06元
募集资金净额1436386093.00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7月28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补节余募集承诺使用实际使用结项名称结项时间流金额(万资金金额金额(万金额(万元)(万元)元)元)
总部园区项目2024年3月29日72000.0067221.195303.442766.94深圳产业园区
2024年3月29日29000.0029197.864.3822.17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2638.6142638.710.00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2789.11万元□补流,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偿还银行借款,万元□其他,具体用途,万元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总部园区项目”和“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部园区项目”已转出节余募集资金5303.44万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891140.38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5年9月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存放方式
30日余额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1090496
活期0.02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无锡锡惠支行3310888江苏菲沃泰纳米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78070122
活期27669439.24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无锡惠山支行000329778菲沃泰纳米科技(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5010活期221701.12
圳)有限公司司无锡惠山支行11858888888
合计27891140.38
注: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四、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89.11万元(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继续支付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