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有投资者向伟测科技(688372)提问: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伟测转债的公告》披露2025/9/13至2026/3/12,蕊测半导体期初持有3,627,080张,期间卖出3,627,080张,期末持有0张。公司上一次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为2025/11/15,披露蕊测半导体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402,870张,占发行总量11.94%,本次变动后持有2,224,210张,占发行总量18.93%。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需公告。请问蕊测半导体第二次减持超10%时,为何未公告?
3月27日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达到发行总量的20%后,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当履行通知公告义务。该信息披露义务仅适用于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达到发行总量20%及以上的投资者。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由30.87%变动至18.93%,即已经降至20%以下,就不再受每变动10%需披露的要求。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