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邹俊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数量247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14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330人。
(7)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汤然,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汤然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汤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信,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信202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吉鸣,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吉鸣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吉鸣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二、执业记录
毕马威华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毕马威华振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
则第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毕马威华振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毕马威华振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毕马威华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
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毕马威华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毕马威华振根据与项目沟通、监督与复核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就重大审计及会计判断问题与毕马威华振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5.意见分歧解决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将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6.质量复核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
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
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毕马威华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毕马威华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技术部、税务、信息技术、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毕马威华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3.增值服务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毕马威华振的多个系统已通过《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2.0)
的三级备案和测评,并已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机制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机制包括遵守操守原则、开展培训,并要求所有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等。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