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4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
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
议案四《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7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
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9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实工作,请被核实者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
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
会议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轩景泉董事长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八、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九、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十、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现场会议结束。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范性文件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切实强化公司运营风险管控,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基于全年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果,现编制形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174614.64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296064.18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142516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
24930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786424.8元(含税),占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1.6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议案三《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权责,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因涉及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议案四《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范、合理、有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年度履职情况,独立董事编制并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进行述职。本报告为听取事项,无需进行表决。
8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年度报告。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照薪酬与绩
效考核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以上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进行汇报。本报告为听取事项,无需进行表决。
9附件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决策、监督与治理职责,统筹推进战略布局、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与公司治理等工作,有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情况
2025年是公司成立20周年、上市5周年的双重里程碑之年,董事会将本年
度定为管理年,聚焦 OLED材料与蒸发源设备双核心赛道,以技术创新精准响应
8.6代线扩产、面板产能结构优化等核心市场需求,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与行业赋能双向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亿元,同比增长8.27%,整体经营保持稳健增长态势;其中有机发光材料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同比下降
15.34%;其他功能材料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同比增长163.46%;蒸发源设备
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同比增长34.38%。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9.61万元,同比下降20.06%。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全体董事严格恪守勤勉尽责、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的核心原则,
持续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合规性,为公司战略实施、经营发展与风险防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决策支撑。
(一)董事会日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所有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重点审议通过定期报告、权益分派方案、小额快速等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本运作、治理优化等关键工作作出科学部署,有力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
(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落实
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据股东大会授权与
《公司章程》规定,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落地见效、执行
10到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三)专门委员会专业履职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大
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聚焦各自专业领域,开展专项调研,有效协助董事会提升决策的专业性与科学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
公司3名独立董事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全程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深入调研、审慎核查、独立表决,无异议、无弃权、无反对情形。同时,独立董事持续加强对监管政策、行业发展动态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五)信息披露合规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科创板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市场透明度及资本市场公信力。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专线、专用邮箱、上证 e互动平台、线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分析师保持高效的沟通互动。通过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起互信、稳定、长效的互动机制,有效传递公司发展理念与战略规划,为公司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忠实
勤勉、恪尽职守,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抢抓“十五五”战略发展机遇,深耕 OLED核心赛道,以创新驱动发展、以管理提升效益、以合规保障运营,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全体股东、回馈社会各界的支持与信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