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新材”)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金瑛女士、吴昊先生、金李梅女士3名委员组成,金瑛女士、吴昊先生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金瑛女士为专业会计人士。
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符合《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核
通过了会议相关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决议会议召开日期审议事项情况
第五届审计2025年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一致委员会第六月16日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第五届审计
2025年3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一致
委员会第七月22日《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同意次会议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
2025年4一致
委员会第八《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月26日同意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6一致委员会第九《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月4日同意次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2025年8《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一致委员会第十月26日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次会议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
2025年10一致
委员会第十《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月27日同意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第五届审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2025年12一致委员会第十案》月20日同意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审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内审部制定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3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瑛、吴昊、金李梅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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