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6月
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2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
议案八: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18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19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列群................................23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昊.................................31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瑛.................................39
议案一附件................................................47
议案二附件................................................58
议案五附件................................................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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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或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股东违
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股东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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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9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李梅女士
五、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股东会法定人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布会议开始
(三)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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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现场讨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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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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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2025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为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透明,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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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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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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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075334.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628070296.9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9497856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228863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9268993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564267.57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00855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88630股后的8779689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169533.50元(含税),并于2025年10月17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733801.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7%。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
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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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
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6733801.0724208938.5312800278.5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88075334.6680617367.0541602849.84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93743018.10
金分红总额(元)(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
购注销总额(元)(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03431850.52利润(元)(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93743018.10
(元)(4)=(1)+(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
90.63
(4)/(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否
于3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212579102.19
发投入金额(元)(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否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
5888877326.37
业收入(元)(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61
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
10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例(%)(8)=(6)/(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否
例是否在15%以上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议案已经在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华光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已于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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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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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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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5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各位董事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的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
姓名职务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金李梅董事长69.11
黄魏青董事、总经理75.92
胡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6.56
黄列群独立董事8.40
吴昊独立董事8.40
金瑛独立董事8.40
王萍职工代表董事49.57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8.4万元人民币(税前)除此之外,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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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
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担任的岗位及相应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年度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薪酬及年终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该比例为薪酬方案策划阶段的构成安排,实际发放以考核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中长期专项激励,具体方案另行依法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
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
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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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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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7人
2025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688人
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人最近一年业务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客户家数205家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年年报)上市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
公司(含A、B 涉及主要行业 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
股)审计情况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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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及成为注开始从事开始为本公开始在本所执复核过上市公姓名职务册会计上市公司司提供审计业时间司审计报告家师时间审计时间服务时间数
签署6家,复银雪姣项目合伙人2009年2009年2009年12月2026年核4家江汇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2016年2022年4月2023年签署2家
签署6家,复黄平质量控制复核人2006年2009年2011年5月2025年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光新材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已于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16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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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17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有关事项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华光新材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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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
18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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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
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
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
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
2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25)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审议。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2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列群
本人黄列群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列群:男,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科技专家。1988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室主任、院长助理、总工程师、副院长、总经理、院长、董事长、顾问等职。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返聘)。目前担任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铸造分会理事长,兼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
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投票
董事任职委托应参加亲自出缺席姓名状态出席反对弃权董事会席次数次数次数(票)(票)次数黄列群现任12120000
2025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5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5次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战略委员会5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投了赞成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和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真诚地沟通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公司组织的培训及行业高峰论坛等机
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
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5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5《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7《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
8《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修订
9《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修订
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11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修订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6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2《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6《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
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1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
20修订办法》
21《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3《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
24《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废止
2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废止
26《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27《市值管理制度》制定
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除以上选举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较上年度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27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2025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华光新材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6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0.89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并在2025年10月17日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6.95万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8397.07万元。
2025年,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
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6月
7日披露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初始设
28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立时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170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其中拟首次受让160.00万股,预留40.00万股,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12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预留份额在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100%。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73元/股。
并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及收回的离职员工持有份额合计41.3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10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为9.73元/股。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50%,解锁股票数量为79.28万股。
公司2024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29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列群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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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昊
本人吴昊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二、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昊:男,1991年1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现担任浙江省航空航天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应急管理研究会监事、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友会理事。2013年8月至2018年5月任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东孚律师事务
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20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仁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11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四)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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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
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投票
董事任职委托应参加亲自出缺席姓名状态出席反对弃权董事会席次数次数次数(票)(票)次数吴昊现任12120000
2025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5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5次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77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投了赞成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3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
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3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5《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7《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
8《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修订
9《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修订
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11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修订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12《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3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6《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
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1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
20修订办法》
21《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3《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
24《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废止
2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废止
26《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27《市值管理制度》制定
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除以上选举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较上年度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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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5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华光新材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6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0.89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并在2025年10月17日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6.95万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8397.07万元。
2025年,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
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6月
7日披露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初始设立时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170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其中拟首次受让160.00万股,预留40.00万股,预留份额的分配方
36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12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预留份额在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100%。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73元/股。
并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及收回的离职员工持有份额合计41.3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10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为9.73元/股。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50%,解锁股票数量为79.28万股。
公司2024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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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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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瑛
本人金瑛作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三、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瑛: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2023年9月至今为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曾任杭州捷尚智能电网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会计主管,国道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以及上海喜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品经理;兼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华光新材独立董事。
(五)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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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
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3、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投票
董事任职委托应参加亲自出缺席姓名状态出席反对弃权董事会席次数次数次数(票)(票)次数金瑛现任12120000
2025年,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
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各独立董事应当出席5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5次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并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出席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77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战略委员会55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投了赞成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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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和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报告期内,参与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真诚地沟通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同时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公司2025年度各方面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和审核的事项。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相关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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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5《对外担保制度》修订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7《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修订
8《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修订
9《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修订
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11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修订作规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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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6《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
1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1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
20修订办法》
21《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
23《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
24《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废止
2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废止
26《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27《市值管理制度》制定
在此基础上,公司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在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预定目标基本实现。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通过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除以上选举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较上年度无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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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2025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4月25日召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华光新材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6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0.89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并在2025年10月17日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6.95万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8397.07万元。
2025年,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
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6月
7日披露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初始设
4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立时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170人(不含预留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其中拟首次受让160.00万股,预留40.00万股,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及其份额分配)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12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预留份额在公司公告预留份额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100%。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73元/股。
并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及收回的离职员工持有份额合计41.3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10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认购价格为9.73元/股。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50%,解锁股票数量为79.28万股。
公司2024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45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同时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金瑛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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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附件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以创立30周年为发展契机,锚定“科技创新+新领域布局+国际化发展”主线,充分发挥钎焊材料“工业万能胶”的核心特色,持续扩大产业链布局,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年以来,公司在巩固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等传统优势行业增长的同时,加速新能源汽车、电子半导体、AI 液冷等新兴赛道渗透,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推进泰国一期工厂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制造落地,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5588.51万元,同比增长33.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07.53万元,同比增长133.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10443.53万元,同比增长44.31%,经营业绩进一步实现增长,彰显了公司在钎焊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公司后续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传统优势业务行稳致远,新兴赛道多点开花,实现多轮驱动增长
2025年,公司紧扣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通过产能爬坡与
智能制造升级,进一步释放新型绿色钎焊材料产线的效率、品质、成本及节能环保优势,积极响应下游客户自动化、智能化、绿色低碳化需求,推动产品持续迭代升级。
在持续巩固中温钎料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加快锡基钎料及银浆等电子连接材料的产业化拓展,以客户为中心,强化技术服务赋能,为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与焊接技术服务,客户粘性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原有客户供货比例稳步提升,并累计开发新客户超290家,有效扩大了营收规模。2025年,传统优势领域持续稳健增长,制冷暖通及电力电气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均超15%;新兴赛道成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核心支撑,其中新能源汽车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25%,电子领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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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25年,锡基钎料收入同比增长超130%,持续成为电子领域核心增长极同时
凭借公司核心技术及产能优势,在 AI 液冷领域实现批量供应,2025 年收入占比超 5%,贡献增量收入。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温域钎焊材料体系构建成型,技术创新成果丰硕
2025年,公司持续聚焦研发创新,全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近15%左右,重点推进
“中温+低温+高温”全温域钎焊材料体系构建,助力公司在高端钎焊材料领域实现进口替代。全年推进精密焊带、铝基钎料、膏状铜基钎料及各类复合类钎料的研发落地,持续推进锡基钎料及导电银浆的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同时,公司不断优化镍基材料性能,深入研究真空、激光、超声等先进焊接技术,持续提升异质材料连接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全年多款新产品实现突破,其中算力服务器液冷板用焊接材料、新能源汽车复合铝基钎料等产品性能持续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批量应用于下游核心客户,获得客户高度认可;锡焊膏产业化推进顺利,进一步丰富了电子领域产品矩阵。此外,公司围绕节银化、环保化方向推进产品及技术升级,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助力盈利能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合计申请3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29项,其中,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79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美国专利1项。此外,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
8项,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为公司构筑了坚实的技术屏障,有力保障了核心技术自主可
控与可持续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与行业领先地位。
3、深耕“工业万能胶”特色,挖掘产业链新机遇,新增长极持续培育
钎焊材料及技术作为国家制造业的重要基础,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能源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电子半导体、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2025年,公司持续扩大产业链布局,精准把握 AI 产业带动热管理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算力液冷服务器领域实现批量供货并持续放量,全年营业收入超1.3亿元,销量较上半年大幅提升,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2025年公司荣获“数据中心最佳热管理材料供应商奖”,彰显了公司在热管理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并在国内外展会上积极展示公司在 AI 液冷行业散热解决方案的领先技术,为相关业务的国内外市场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机器人领域,持续推进研发与项目落地,产品已应用于机器人灵巧手电路板焊接。在焊接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公司进入了半导体设备和新能源汽车行业,解决了多种异质结构的精密焊接和 PIN 针的蓝光激光高效焊接难题,为未来业务扩展奠定
48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坚实基础。
4、坚定推进国际化发展,建设泰国工厂,为下一阶段全球化竞争奠定基础
2025年,公司持续践行“华开全球”国际化战略,深耕“一带一路”国家与东南亚市场,加快布局北美、中东及非洲等新兴区域,海外市场各区域营业收入均实现显著增长。全年海外业务覆盖50余个国家,海外营业收入增长近40%,延续良好发展势头,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引擎。2025年,公司在保持制冷暖通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电力电气、电子及新能源汽车等业务,并重点推进泰国生产基地的建设,为海外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5、加快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制造,践行 ESG 理念,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各产线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制造与精益化管理,依托先进
制造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不断革新生产工艺与设备,推动制造工序由离散化向集成化升级,成功构建兼顾规模化生产与个性化定制的柔性制造体系。
同时,公司引入战略管理体系与流程管理体系,配套实施执行工具,对战略规划、顶层设计、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与优化,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化决策闭环,提升企业运营效率,2025年公司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并被评选为杭州市智能工厂。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目标与制造业绿色发展要求,深入推进节能减排与绿色低碳转型,构建起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下游应用、末端治理全链条绿色生态,并借助能碳管理平台实现能耗智能管控,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与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被评为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作为专注于智能、高效、绿色焊接解决方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治理,致力于为利益相关方创造长期价值,在环境治理、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2025 年,公司 2024 年度 ESG 表现获得权威认可,万得评级为 AA,华证评级为 A,进一步彰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担当。
6、注重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以价值创造为本,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直以来,公司持续夯实主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6月6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49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利2.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20.89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并在2025年10月17日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6.95万元,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自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8397.07万元。
2025年,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
划以及?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于2025年
6月7日披露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计划推进2025年年度现金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3564267.5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6733801.0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7%。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将尽快完成现金红利的派发工作,进一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
2025年,华光新材践行“科技创新三十载,智能制造迎未来”的发展理念,凭借
传统优势业务的稳盘托底、新兴赛道的快速突破、海外市场的持续拓展以及技术创新
的不断赋能,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并在产品结构优化、技术成果转化、国际化布局、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为后续发展积累了坚实的技术、客户和市场基础,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所有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12次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召开方式会议决议
50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1、《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
2025年1现场结合
事会第十保的议案》月3日通讯方式
五次会议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年1现场结合审议通过:
事会第十
月17日通讯方式1、《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五届董
2025年31、《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生产基地的议案》
事会第十现场方式
月13日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七次会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第五届董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4
事会第十现场方式11、《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月2日
八次会议1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14、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5、《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1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9、《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
2025年4现场结合审议通过:
事会第十
月29日通讯方式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九次会议
5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第五届董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5年6现场结合事会第二6、《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月6日通讯方式十次会议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2025年6现场结合审议通过:
十一次会月26日通讯方式1、《关于公司新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议
第五届董
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2025年7现场结合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十二次会月24日通讯方式
2、《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议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
第五届董估报告》
事会第二2025年8现场结合3、《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十三次会月29日通讯方式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
4、《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
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2025年9现场结合1、《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十四次会月26日通讯方式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议
第五届董审议通过:
2025年
事会第二现场结合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0月30
十五次会通讯方式2、《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的议案》日
议3、《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2025年现场结合审议通过:
事会第二12月22通讯方式1、《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
5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十六次会日的议案》
议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7、《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12、《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黄列群先生、吴昊先生、金瑛女士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亲自走访调研公司,对公司生产
5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参加会议时,就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履行了重大决策尽职调查等职责。
(四)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4次。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确保投资者能平等获得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司经营、财务等各类内幕信息的管理与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
(七)合规培训
2025年,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与证监局、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同时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新“国九条”等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做好内部传递,协助董监高持续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提升工业连接水平、实现产业链价值共赢”的使命,致力于智能、绿色、高效的焊接解决方案,提供优质的钎焊材料及技术服务。通过持续产品技术创新,巩固中温钎料的优势地位,拓展电子浆料、软钎料和高温焊料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实现钎焊材料大类产品全覆盖,不断拓展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电子连接、绿色能源
54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设施、AI 液冷等新赛道,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不断培育与提升焊接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实施全球化布局,成为国际领先的钎焊材料及其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持续管理创新和变革,实现数字化赋能端到端的高效运作,打造质量好、服务好、运作成本低、环境友好的供应链体系,不断提升企业规模化、定制化的智能制造能力和成本竞争力,建立有吸引力的人才引入、培养和激励体系,打造有国际视野、有活力的高绩效团队。整合内外资源管理,打造良好的产业生态链,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公司2026年工作计划
历经30年的发展,2026年华光新材再起新程,以实干开新局,以奋进创新高,围绕发展战略持续以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智能制造及国际化发展为主线落实各项举措,全力以赴达成2026年经营目标,为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1、持续推进各系列新产品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及升级迭代,不断提升产品力
随着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化的发展趋势日益增强,下游客户对焊接与连接材料及技术的绿色化、低温化、复合化、低成本化、柔性化和高可靠性提
出了更高的需求。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抓住市场机会,加速推进各类复合钎料、活性钎料、膏状钎料、精密焊片等中温钎料材料的产业化进程及升级迭代,保持行业领先地位,逐步提高中温钎料盈利能力;深入开展高可靠性焊膏、预成型锡片等锡基钎料的研发,进一步打开电子半导体领域的市场机会;稳固银浆产品基本盘,加速推进铜、铝、镍浆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拓宽浆料产品的市场空间;持续开展激光、真空、超声等先进焊接技术的研究,不断增强先进焊接工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并积极拓展焊接加工和焊接件业务,以更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市场认可度。
2、深耕原有市场稳固基本盘,聚力新赛道突破增长极
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打造了“中温+低温+高温”全温域钎焊材料体系及电子浆料产品,并构建了集材料、工艺、设备与一体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能力,客户粘性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凭借公司新型绿色钎焊材料产线在效率、品质、成本的优势以及公司在绿色连接产品和技术的积淀,2026年,通过原有客户供货比例的进一步提升及新客户的持续开发,制冷暖通及电力电气两大优势领域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一步聚焦电池、电机、热管理系统、电控系统用钎焊材料的拓展,挖掘更大的市场空间;电子领域是公司业务增长的主要
55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领域之一,公司已布局电子浆料、微电子焊接用锡基钎料、高功率半导体用封装材料及精密铜基钎料、银钎料等多品类产品,适配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半导体、LED、智能家电、通信、计算机、工业控制、安防、AI 液冷等各个市场对精密连接的需求,为电子领域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持续开展镍基材料及应用技术的验证与持续优化,逐步拓展航空航天领域;抓住人工智能兴起的新机遇,积极洞察机器人领域的市场需求,布局新产品新技术,逐一挖掘和突破相应的市场机会。
3、积极推进泰国一期工厂产能爬坡,助力海外业务持续增长
围绕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泰国一期工厂1000吨产能各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产,产品覆盖制冷暖通、电力电气、电子、新能源汽车、AI 液冷等各个领域,进一步推进了公司“国内+海外”双产能驱动的全新发展模式,提升了国际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
2026年公司将积极推进泰国一期工厂的产能爬坡,以泰国为支点,深耕东南亚、辐射
亚太、开拓欧洲中东非、培育北美市场,为海外销售规模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基础,并开始有序推进泰国二期工厂建设规划。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国际化人才引进与品牌知名度提升,优化海外服务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逐步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为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现提供保障。
4、积极推进未来工厂建设,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行业标杆工厂
2026年,公司在推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将重点推进未来工厂建设,从材料
研发、制造工艺、运营模式、商业模式拓展和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建立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制造、新运营、新商业的行业发展新模式,并应用战略数字化平台及流程数字化平台,融合 AI 和大数据技术,打造企业运营中台,构建市场分析模型与商机识别模型,打通从战略到商机到营收的数字化闭环。在制造端,通过工艺持续改进与创新,以工艺创新的核心竞争力、钎焊材料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端到端自动物流保障等实现低成本运行,并以精益生产理念为指导,以自动化、数字化技术为手段,通过“流程优化-技术升级-管理变革”三管齐下,构建高效、柔性、低成本的数字化车间,不断提升制造力水平及运营效率。
公司将以核心技术自主化、生产模式智能化、产业规模集群化为目标,通过联合研发+协同创新,重点突破高端工艺装备、自主工业软件、智能生产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逐步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钎焊材料智能制造标杆工厂。
5、以 ESG 赋能可持续发展,以价值回报增强信心
56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责任,将 ESG 理念深度融
入经营决策与业务全链条,并健全 ESG 信息披露与评价机制,以高水平 ESG 管理提升企业长期价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与市场综合竞争力。同时深入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工作要求,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与盈利水平,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科学制定并稳定执行分红政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稳健业绩与长效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
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57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附件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公司(合并)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万元)255588.51191782.8233.27%
营业成本(万元)222548.25165297.0234.64%
利润总额(万元)20737.618425.72146.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07.538061.74133.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0443.537236.8644.31%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5.69-25516.96不适用(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80.94131.91%
总股本(万股)9008.559008.550.00%
资产总额(万元)295987.08237307.1324.73%
负债总额(万元)178738.13137691.4529.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7248.9499615.6817.70%(万元)
√适用□不适用
1、营业收入255588.51万元,同比增长33.27%,主要系公司在巩固制冷暖通、电力
电气等领域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电子、新能源汽车、AI 液冷等新赛道,产品销量增长以
58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利润总额20737.61万元,同比增长14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07.53万元,同比增长133.29%,主要系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确认拆迁收益及公
司营业收入增长,同时通过推进智能化制造与精益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主要以现款结算
且无账期或账期较短、与客户以票据结算的比例较高且存在若干个月账期,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予以贴现以满足资金需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要求,公司对应收票据贴现谨慎进行会计处理,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进行贴现形成的现金流列报为筹资活动现金流。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大幅改善,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进一步增加信用证等结算方式的比例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2.18元/股,同比去年增长131.91%,主要系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1.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5987.08万元,同比上升24.73%;负债总额为178738.13万元,同比上升29.81%。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期末上期期末本期期末数占总资数占总资金额较上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情况说明产的比例产的比例期期末变
(%)(%)动比例(%)主要系公司信用评级较高应收款项融
61535213.682.0842101659.531.7746.16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
资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增长,期末预付材料款规模预付款项103466359.703.5074888236.433.1638.16
同步增加,同时银铜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其他流动资主要系本期末待认证进项
52910108.341.7939221069.261.6534.90产税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仁和二期二标
在建工程239384030.478.0993324816.683.93156.51
段工程购建、仁和二期厂区
59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设备购建持续投入,以及新增泰国厂区一期产线购建所致。
主要系泰国厂区购买土地
无形资产124547793.814.2168348516.902.8882.22所致。
主要系本期仁和二期二标
段工程购建、仁和二期厂区其他非流动
16791402.260.576119830.680.26174.38设备购建持续投入,以及新
资产增泰国厂区一期产线购建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规模
增长且持续优化付款方式,应付票据355586020.3012.01174454949.917.35103.83
期末尚未到期的信用证、信
E链的余额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
应付账款126052721.594.2680214392.693.3857.14增长,相关存货备货规模增加、供应商账期延长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预收货款规
合同负债12763376.920.434233977.540.18201.45模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
应交税费7838754.150.263717777.520.16110.85上涨,营收规模扩大,应交所得税余额较大所致。
一年内到期主要系本期末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305210750.3810.31190065317.658.0160.58的长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债主要系收到资产投资相关
递延收益25073153.510.8516225825.080.6854.53政府补助增加。
2、2025年度公司利润实现情况
2025年收入实现增加,利润增长。其中营业收入255588.51万元,同比增长33.27%;
实现利润总额20737.61万元,同比上升146.1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443.53万元,同比上升44.31%。主要利润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变动比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原因例(%)
主要系公司积极拓展电子、新
能源汽车等新赛道,产品销量增营业收入2555885101.381917828167.3233.27长以及银铜锡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带动售价上涨所致。
60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营业成本2225482497.531652970199.17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相应
34.64
带动成本结转增长所致。
主要系公司拓展市场,参加展会销售费用24785408.9320704288.4419.71费用增加及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股份支付费用、
管理费用64076527.0146927712.1836.54
SAP费用增加所致。
主要系贷款利息增加及汇兑损
财务费用42083355.0436128105.7916.48益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研发费用85295186.6174271932.0714.84所致。
3.2025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但优于去年同期,主要系公
司通过优化销售端收款、采购端付款模式,以及财务开展票据融资等多种手段优化经营活动现金流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值,主要系公司投建泰国公司,支付土地、设备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归还借款金额增加所致。现金流量表具体情况如下: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956875.76-255169624.31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106493.85-66892194.6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504202.06317969518.68-45.43特此报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6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附件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同行业及同区域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工作成绩、履行责任义务及贡献大小相符;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管理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适应,体现公司的价值导
向和企业文化,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及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薪酬审议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6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六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及公司现行薪酬体系合理确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技工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七条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三)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担任
的岗位及相应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年度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固定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薪酬及年终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该比例为薪酬方案策划阶段的构成安排,实际发放以考核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中长期专项激励,具体方案另行依法确定。
第八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权、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九条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6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
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条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及同区域薪酬水平变化: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薪资数据,收集
同行业及同区域薪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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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六)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作为薪酬调整依据的事项。
第十七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
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八条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管
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与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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