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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华光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27 00:00 查看全文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光新材

股票代码:68837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金李梅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403、1404室信息披露义务人3

名称: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306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6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4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释义

华光新材、上市公指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金李梅、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司铧广投资指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通舟投资指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指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姓名名称金李梅曾用名无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21971********

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上城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企业名称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403、1404室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9日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注册资本2063.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52671902E

实业投资;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会展服务;销售:

有色金属、贵金属、五金家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成果转经营范围让;新型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企业名称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306室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金李梅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63037296H

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销售:有色金属、贵金属。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金李梅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舟投资、铧广投资为金李梅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金李梅、通舟投资、铧广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李梅女士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安排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如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后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5日,金李梅女士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5897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本次询价转让后,金李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铧广投资、通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9568900股减少至3500993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66%减少至36.86%。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三、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无限售条件

金李梅3291800034.66%2835903029.86%流通股股份无限售条件

铧广投资59509006.27%59509006.27%流通股股份无限售条件

通舟投资7000000.74%7000000.74%流通股股份

合计3956890041.66%3500993036.86%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李梅女士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见本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金李梅女士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金李梅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金李梅女士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本次权益变动无需上市公司履行批准程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金李梅女士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25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铧广投资于2025年11月5日至

2025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45563股,铧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李梅女士、通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42268000股减少至40822437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6.92%减少

至45.32%。

2025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铧广投资于2025年12月24日至

2025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6292股,铧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李梅女士、通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40822437股减少至40536145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5.32%减少

至45.00%。

2026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铧广投资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68100股,截至2026年1月7日,铧广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99955股,减持比例为2.9971%,铧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6.92%减少至43.9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根据《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铧广投资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因其减持操作失误,实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为

900855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799100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与原减持计

划不一致,铧广投资于2026年2月13日回购了前期通过集中竞价多减持的855股公司股份。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12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6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和街道启航路82号3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票简称华光新材股票代码688379

1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李梅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沈港路10号1403、1404司联系地址室

3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联系地址沈港路10号1306室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持股数量:39568900股

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41.66%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持股数量:35009930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36.86%

及变动比例持股变动数量:减少4558970股

持股变动比例:减少4.8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时间:2026年5月25日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股份减少(询价转让)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是□否□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是□否□市公司股票基本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是□否□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是□否□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此页无正文,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盖章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李梅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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