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0证券简称:中微半导公告编号:2025-015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前
海金融中心 T1 栋 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0
普通股股东人数1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8603982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860398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1.71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7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勇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新元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561204499.85044159150.1454118670.0042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562754499.85583989150.1394133670.0048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28562754499.85583989150.1394133670.0048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562089399.85354070660.1423118670.0042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562804499.85603999150.1398118670.0042
6、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559989399.84613500660.1223898670.0316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28550056299.81144948840.1730443800.0156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28550652599.81354948840.1730384170.013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关于2024年度929467.8744350025.563189866.5625
利润分配预案86667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830160.6209494836.138244383.2409
董事薪酬方案55840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6、7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萍、彭路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