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证券简称:新益昌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瑞湾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
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
普通股股东人数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02354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02354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9.485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9.485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023502499.99942000.00032000.0003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995030799.59412849170.40562000.0003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程程、郭梦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