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12月31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6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7–8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1746_B02号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1746_B02号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刘颖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立昕中国北京2026年3月27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4号)核准同意,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0282781.80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7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651018800135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
行(0219002417107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
行(8110201013101347264)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无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余额。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19281145.66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减: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282781.80
减: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258053.18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151841.67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07847.6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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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签署日期签署方协议名称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存
12021年7月20日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储三方监管协议行(注)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存
22021年7月20日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
储三方监管协议西支行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募集资金专户存
32021年7月20日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储三方监管协议海分行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本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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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募集部分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113.77万元和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828.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2月2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1258053.18元(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与议案审议金额之间的差额为结息所致)及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8282781.80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
29日至2025年8月28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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