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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通过微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强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
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
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
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608958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1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9960895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91000000股变更为99608958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沈金涛陈强钱技平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