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泛亚微透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608958股,发行价格为78.00元/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14987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38679.2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560044.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5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56.00万元,低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67149.88万元,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单位:万元
序项目总投调整前拟使用调整后拟使用项目名称号资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入
露点控制器(CMD)产品智能制造技
121288.1511935.4011935.40
改扩产项目
2 低介电损耗 FCCL挠性覆铜板项目 26018.11 21574.55 21574.55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429.1815440.9315440.93
4补充流动资金18199.0018199.0017505.12
合计85934.4467149.8866456.00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啸天张晓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