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我们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由独立董事沈金涛先生、钱技平先生和董事李建革
先生三人组成,其中沈金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钱技平先生和李建革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报告期内,上述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
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3)《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任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1)《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3、2025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4)《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2025年8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并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议案》;
(4)《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5、2025年9月2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6、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5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8、2025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调整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对其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遵循独
3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025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材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内控流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合理安排相关协调工作,积极
4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以求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沈金涛钱技平李建革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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