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钱技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本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9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参加股东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董事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会方式参次未亲自参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的次数加次数加会议钱技平99000否1
2025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报告期内召集召开了1次会议,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通过。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8次会议,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
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通过。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9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度,公司召开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利用
参加现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定期与管理层交流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目标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与本人进行电话沟通,对公司经营信息,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汇报,确保本人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
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按时提供会议材料,事先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为本人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资料,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公司定期发送监管政策速递,便于独立董事了解最新监管政策,并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各项培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控工作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平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合规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变动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决策并发表独立性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
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钱技平
2026年4月21日



